樺晟: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民事抗告狀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以下「抗告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原裁定案號114年度全字第428號
2.事實發生日:114/09/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抗告人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全字第428號民事裁定,
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提起抗告
4.處理過程: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終止本公司有價證券於櫃檯買賣,
本公司有價證券已非屬上櫃證券無法繼續於櫃檯買賣市場流通。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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