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桓鼎-KY:代子公司 Buima Holding Limited公告出售Buima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之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公司代號:5543


公司名稱:桓鼎-KY

發言日期:2025/09/01

發言時間:21:14:56

發言人:莊宏偉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Buima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全部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4/9/1~114/9/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5,050,000股、每股0.5462美元,交易總金為美元8,220,000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 HISUN INTERNATIONAL CO., LTD.,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合計預計新台幣5,600仟元,已扣除相關稅賦等影響,惟實際損益數字受交

割日之淨值及匯率影響,並悉以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準。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價格決定之參考依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核閱之財務報告,並參酌會計師出具之

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由買賣雙方協議後,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特別決議之。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5.01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數量:15,050,000股

(2)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金額:美金7,407仟元

(3)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60,673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產業環境變遷及集團長期發展策略,轉型為以能源電子暨儲能系統為核心發展方向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9月1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呂瑞文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645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因本次交易案屬於間接處分孫公司──崇佑(中國)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 股權,

依本公司上櫃承諾事項,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且全體獨立董事均應出席並

表達意見。本案已獲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獨立董事亦均已出席並提出意見。本

公司將於近期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已臻符合上櫃承諾

事項之規定。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