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正揚:本公司生醫事業處分割案分割基準日延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20

2.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成之原因:因配合實際作業需要,

擬延期分割基準日。


3.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成之影響: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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