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揚: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4/08/2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14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4年8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140143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依據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459,018,98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145,901,898股,用以健全公司財務結構。
三、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57.891073%,每仟股換發約421.08927股
(即每仟股減少578.91073股)。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106,126,422股,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
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
計算,每仟股換發約421.08927股(即每仟股減少約578.91073股)。
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給付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畸零股款將做為無實體登錄費用或抵繳集保劃撥費用)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4年10月7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14年10月08日至民國114年10月17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14年10月12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4年10月13日至民國114年10月17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14年10月20日。
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
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各該股份相同。
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原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3)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10月12日適逢例假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10月09日(星期四)
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10月12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4/10/17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17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4/10/20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06,126,422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後,俟呈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
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
如因主管機關之核備有必要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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