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重建更「有感」!政院:弱勢戶自行完成修繕者 再加碼10萬元完工補助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今(19)日宣布,針對已自行修繕的弱勢家庭,除原有家園復原慰助金外,再加碼完工補助,最高可領 10 萬元,確保每個弱勢家庭都可獲得公平照顧。
指揮官陳金德表示,有些弱勢家庭因為各種原因已經自行修繕,政府應該給予同等的關懷與補助,因此,針對已自行完成修繕的弱勢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脆弱家庭經社工評估),除了既有的家園復原慰助金外,另再加碼修繕完工補助。
陳金德指出,屋頂及牆面受損面積達 20 平方公尺,未達 100 平方公尺者,加碼完工補助 5 萬元;受損面積達 100 平方公尺以上者,加碼完工補助 10 萬元,災戶只要提供估價單或收據等相關佐證文件,即可申請補助。另針對受損面積未達 20 平方公尺之弱勢戶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家園復原慰助金,除了臺南市政府核發之 1.5 萬元之外,行政院再加發 1.5 萬元。
此外,前進指揮所指出,經濟部已媒合並彙整愛心物資業者,提供家電器及寢具予受災戶,截至 8 月 18 日止,共計 18 家業者響應捐助,累計捐贈 7 項家電合計 930 臺、寢具計 5,288 件;各項愛心物資數量已依各受災縣市申請慰助金比例分配,並以弱勢戶為主要發放對象,小家電及寢具已於 8 月 18 日陸續配送至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及雲林縣政府指定集中地點,大家電則於修繕完成後直接配送至受災戶地址。
另針對受災戶低收入戶學童就學方面,經濟部再展現主動積極態度,媒合有意願捐助的廠商,提供低收入戶學童安心助學捐款。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將配合設立「學童安心助學計畫」專戶,每名學生助學金 5,000 元,預估約 600 名低收入戶學童受惠,確保這些家庭的孩子能在 9 月開學前安心就學。
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今日上午召開第 8 次跨部會工作會議,聚焦弱勢戶房屋修繕進度及補助措施,下午則由指揮官陳金德前往臺南七股區鹽埕里,關心弱勢戶修繕狀況,並親自說明補助內容。此外,李孟諺及李怡德兩位副指揮官,也前往七股區不同案場視察,確保災屋修繕及各項方案的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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