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公告本公司股票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4/08/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本公司前因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14款情事,將上
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本公司最近二期(114年第一季及114年第二季)
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上市有價證券原列
為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惟仍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情事,爰將其上市有
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
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4/08/19
5.因應措施:本公司就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情事,於近期完成補正及釐清後,將儘
速向交易所申請解除變更交易方法。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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