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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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依發行股數及實際每股發行價格而定。
(2)發行股數:發行新股上限21,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授權之價格區間內,
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
止,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
東暨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每股實際
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越南子公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
資金來源、實際募集金額、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變
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
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辦理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並於除權交易日前五
個營業日決定實際發行價格及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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