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塑: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4/08/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盈餘分配案業經114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21,379,161元,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3元(元以下捨去)。
3.因應措施:茲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為114年8月30日。
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4年8月26日至114年8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戶日114年8月25日(星期一)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辦理過戶手續,以憑辦理股息分派事宜。
現金股利預計於114年9月18日以匯款或支票方式發放。
4.其他應敘明事項: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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