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典光電:本公司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4/08/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蘇立群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維思資訊(股)公司董事
香港恒拓(股)公司董事
麥樂斯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東凱先進科技(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科沃斯先進(股)公司董事
吉普司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雷大光電(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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