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徽:代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8/0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百徽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直接投資100%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9,67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8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89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54,22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967
5.計息方式:
董事會通過免收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期限不超過3年。
(2)日期:
可隨時提前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9,78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0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匯率: USD/NTD 29.89。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