陞達科技:本公司因股份轉換案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規定公告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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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8/06
2.公司名稱:陞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14年03月07日董事會及114年0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偉
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偉詮公司」)進行股份轉換,雙方議定股份轉換基準日
為114年09月08日,本次股份轉換案之換股對價為本公司以每1股普通股換發偉詮公
司普通股1.60股。於股份轉換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偉詮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二、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將發生股權移轉之效力,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4年09月08日。
三、本公司依相關法律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下稱「櫃買中
心」)申請上櫃之有價證券自114年09月08日起終止櫃檯買賣,業經櫃買中心114年
08月06日證櫃監字第11400058742號函核准在案。
四、本公司後續將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股票停止公開發行。
五、本公司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之規定公告,股東或記載於股東名簿上之質權人
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一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提出於本公司;未提出者,其原持有之
股票失其效力。如已換發本公司無實體股票之股東,無須另行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一
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提出於本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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