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公告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全面換發債券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 : 20250729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 : 20250729
發生緣由 : 一、於113年10月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修訂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自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基準日起變更公司名稱,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3月31日金管銀控字第11401336541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114年7月24日經授商字第114301042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並取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29日證櫃債字第11400059782號同意函,就換債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公告。
因應措施 :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原111年4月12日發行之「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原公司債簡稱「P11新金1」更名為「P11新新1 」;原公司債代號「B95925」無異動。 二、本次變更公司名稱換發公司債日程如下:(1)新債券換發基準日:114年8月29日。(2)新債券開始櫃檯買賣日期:114年9月1日。(3)舊債券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4年9月1日。自新債券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債券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 : 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 : 普通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 : 111-1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 無。
其他應敘明事項 : 換發後新債券之發行條件、權利義務及面額與舊債券相同。本次更名換發後之公司債券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因舊債券發行時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故新債券開始櫃檯買賣日,逕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債券上櫃買賣,債權人毋須辦理任何手續。
公告類型 : 其它
債券代碼 : B95925
票面利率 : 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債息對照表 :
本月底發行餘額 : 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 : 0
償還本金金額 : 0
付息 : 0
下櫃日期 : 0
評等種類 :
評等機構 :
信用評等等級 :
評等日期 : 0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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