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彰:代重要子公司「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聲請仲裁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恆伸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仲聲和字第048號
4.事實發生日:114/07/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重要子公司「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依據《民法》第359條之規定解除
與相對人買賣契約及訂單,並依法聲請仲裁,請求相對人返還已支付之產品
價款並支付損害賠償。
6.處理過程:
重要子公司「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委任律師處理本案,並向中華民國
仲裁協會提出仲裁聲請。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重要子公司「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聲請仲裁,請求相對人返還已支付
之產品價款及損害賠償,實際金額將視仲裁結果而定。本案件目前對本公司之
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重要子公司「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7月15日正式接獲律師通知,於
114年7月14日已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正式提出聲請並啟動仲裁程序,後續進展
將依相關法令規定另行補充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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