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鐵: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催繳股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06/25
2.公司名稱:高明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6月24日截止,惟有部分
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14/06/27起至114/07/28日
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興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
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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