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公司代號:4925公司名稱:智微發言日期:2025/06/03發言時間:18:50:12發言人:溫明君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6/032.減資緣由:依本公司「一一二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時,應辦理股份收回註銷及變更登記。3.減資金額:220,000元4.消除股份:22,000股5.減資比率:0.03%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61,413,5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減資基準日:114/06/03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有其他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