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光電: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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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07
2.公司名稱: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55,020,000元,發行普通
股5,50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04年6月16日證櫃審字第10400151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發行之新股依法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之15%,即82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
購,其餘4,677,000股全數供辦理上櫃承銷之用,保留予員工認購之普通股股份
,如有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狀況
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4年7月9日至104年7月14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4年7月10日至104年7月14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4年7月15日至104年7月17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4年7月15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4年7月17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4年7月20日
7.現金增資基準日期:104年7月21日
五、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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