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寶得利:公告本公司董事長個人違公司法經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判決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5-02 23:59


第2款


公司代號:5301


公司名稱:寶得利

發言日期:2025/05/02

發言時間:23:59:57

發言人:寧國輝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張雅琍女士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訴字第63號

4.事實發生日:114/05/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案因本公司董事長張雅琍女士於99年中設立登

記其個人公司資本額1千萬元前,因公司會計不諳法令,未將實際已先投入

裝璜工程等資金達一億餘元予以登帳,以致誤觸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實際

股本與登載不實,經檢察官於113年提起公訴後,由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一審

判決有期徒刑伍月,得易科罰金。

6.處理過程:依法發布重大訊息,由董事長張雅琍女士收到判決書後,

再依判決主文繳納罰金。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為董事長99年時之個人經營其他

公司之衍生事件,與本公司無涉,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

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