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碩: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更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4-24 19:21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4/2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Superhero Patterns,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8,71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9,11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Superhero Patterns, Inc與其子公司間於本公司行使SPI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權利
基準日(114.4.22)前之資金融通,雙方合約尚在存續期間內.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Humax Networks (Thailand)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8,71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9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係Humax Networks(Thailand) Co.,Ltd與其母公司間於本公司行使SPI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權利基準日(114.4.22)前之資金融通,雙方合約尚在存續期間內.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65,60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3.09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6.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Superhero Patterns, Inc子公司之自有資金.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