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偶: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所訂個別契約損失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4-18 19:45
第20款
1.契約種類:
混合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4/10
3.契約金額:
個別契約金額:NTD16,591,00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根據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第十條規定,
全部契約損失上限為不超過契約總金額之百分之十;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個別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五。若有
逾越應呈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並
向董事會報告。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無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無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無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個別契約未實現損失金額:(NTD981,274)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此次交易中全部契約損失金額(NTD6,383,063)未超過契約總金額
之10%;個別契約損失,其中損失金額(NTD981,274),其金額超過
個別契約金額之5%,其餘金額並未超過規定,依辦法已呈報總經
理及董事長,並已向近期董事會報告,交易符合公司辦法規定,故
對我司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個別契約期間114年2月21日至114年9月8日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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