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昇休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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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7/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預計以每股新台幣3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
計1,000,000股提供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
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認購3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認股基準日前三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
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
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
所發行新股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上興櫃掛牌買賣,
發行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增加資本支出、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提請董事會通過授權
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
擬提請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本公司
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上述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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