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4-09 13:52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895,265,73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0~114/06/0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8,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6.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及「上市上櫃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以下同) 288,000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14年4月10日至114年6月9日。
5、預定買回之數量:18,000仟股。
6、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10元至16元。
7、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詳附件。
9、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請詳附件。
(三)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4年4月9日第廿一屆第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13年
12月31日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0.2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10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
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比率等項目,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其買回股份之價格尚
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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