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機: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28 13:5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公司名稱:利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張嘉興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
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張嘉興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逾三屆任期,因考量其兼具銀行、證券、產業之
實務經驗,且曾負責於中國建廠,熟稔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之經驗,對公司有明
顯助益且具獨立性。故本次仍將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可發揮其專長並提供董事
會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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