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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 本基金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每受益權單位將配發新臺幣0.60元。
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元 : 600.00000000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 : 20250320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 : 20250324
收益分配基準日 : 20250324
除息交易日 : 20250318
收益分配發放日 : 20250415
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 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114年4月15日逕行扣除匯費後匯入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者,於扣除郵費後改寄支票至(最後開立集中保管帳戶)股票通訊地址。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卅七條及信託契約時效之規定,受益人之收益分配請求權,自收益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時效消滅 之收益併入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於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前行使權利時,不得請 求加計遲延利息。故自本次收益發放日起逾五年後未經受益人領取之收益分配金額, 將於經理公司公告後併入本基金之資產。
公告日期 : 20250314
交易證券代號 : 00935
交易證券名稱 : 野村臺灣新科技50
市場別 :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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