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眾:公告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依權利分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4元,合計分派新台幣345,373,584元整。
二、董事會訂定104年9月2日為分派現金股息基準日,擬訂104年9月15日起開始發放,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三、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4年8月29日起至104年9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4年8月28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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