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泰:關於本公司法人董事長之代表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經法院判決結果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11 17:16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法人董事長之代表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台上字第4460號
4.事實發生日:114/03/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法人董事長之代表人吳金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
不服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之判決六年六個月,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6.處理過程:本案為本公司法人董事長之代表人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為本公司法人董事長之代表人個人行為,
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一切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均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法發布重大訊息,將於近期更換代表人。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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