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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海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7 14:04


第17款


公司代號:2038


公司名稱:海光

發言日期:2025/03/07

發言時間:14:04:02

發言人:楊建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3F(本公司3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修改案。

(5)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改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決算表冊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提案權:

1.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14年股東常會

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高雄市

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電話:07-8021011)。

3.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股東之提案期間: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

止受理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

封面上加附件「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4.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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