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4 18:28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4/03/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周維亮會計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務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周維亮會計主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大同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財務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江蘇省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益字路1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與銷售家電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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