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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27 16:26


第17款


公司代號:2228


公司名稱:劍麟

發言日期:2025/02/27

發言時間:16:26:55

發言人:陳立儂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巨寰宇全球人文會展中心(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5)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民國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民國一一三年度董事酬金政策報告。

(五)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二)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之一規定,

行使期間自一一四年四月廿九日至一一四年五月廿六日止,

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三)提案受理期間︰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四日起至一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十七時前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四)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會總處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8號19樓,電話:(02)2696-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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