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鋮: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20 18:26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20
2.公司名稱:友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460,000股,每股面
114年1月10日證櫃資字第11300118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819,000股
供員工認購,其餘計4,641,000股為配合辦理上櫃需要,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
公司11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全部放棄認購,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
承銷認購不足之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
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46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同時以競價拍賣
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
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
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七成為上限,定為每股新臺幣33.06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
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
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1倍為上限,故發行價格暫
定以每股新臺幣4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年2月25日至114年2月2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4年3月6日至114年3月10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年3月10日至114年3月12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年3月7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年3月11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年3月13日至114年3月14日。
(7)增資基準日:114年3月14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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