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更正113年12月份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17 17:45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17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3年12月份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3年12月份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資訊之金額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同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勤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13,327,598仟元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1,810,000仟元
期末餘額:1,810,000仟元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3,327,598仟元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同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13,327,598仟元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496仟元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0仟元
期末餘額:496仟元
累積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01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3,327,598仟元
註四:大同智能(股)公司辦理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其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50%
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其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50%。
勤智能源為大同智能100%持有之子公司,因有自建儲能案場之資金需求,
向永豐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新台幣18.1億元。該行徵提大同智能擔任連帶保證人,
並出具等額本票擔保。
勤智能源於113/01/23動撥1億,113/03/25動撥0.47億,113/04/26動撥0.15億,
113/05/29動撥0.15億,113/06/26動撥0.35億,113/07/15動撥1.49億,
113/09/05動撥0.1億,113/09/18動撥0.11億,113/10月動撥5,156千元。
113年度實際動支金額增加至1,460,172千元。
大同於103年得標台南市三處太陽光電租賃案,現原合約履約期已屆滿,
大同依約申請續約。因台南市政府要求續約之連帶保證人由公司行號擔任,
故由負責案場維運的大同智能擔任尚屬合理。
大同智能已於113/03/07董事會通過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故更新淨值及背保限額。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同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勤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2,665,520仟元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1,810,000仟元
期末餘額:1,810,000仟元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2,665,520仟元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同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2,665,520仟元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801仟元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305仟元
期末餘額:801仟元
累積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02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2,665,520仟元
註四:大同智能(股)公司於113/12/13董事會決議修正背書保證總額及對單一企業的背
書保證之限額比例,將原本的250%調降至50%。修正後,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的50%,對單一企業的背書保證金額亦不得超過最近期財
務報表淨值的50%。
勤智能源為大同智能100%持有之子公司,因有自建儲能案場之資金需求,
向永豐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新台幣18.1億元。該行徵提大同智能擔任連帶保證人,
並出具等額本票擔保。
勤智能源於113/01/23動撥1億,113/03/25動撥0.47億,113/04/26動撥0.15億,
113/05/29動撥0.15億,113/06/26動撥0.35億,113/07/15動撥1.49億,
113/09/05動撥0.1億,113/09/18動撥0.11億,113/10月動撥5,156千元。
113年度實際動支金額增加至1,460,172千元。
大同於103年得標台南市三處太陽光電租賃案,現原合約履約期已屆滿,
大同依約申請續約。因台南市政府要求續約之連帶保證人由公司行號擔任,
故由負責案場維運的大同智能擔任尚屬合理。
大同於104年2月得標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太陽光電租賃案,
現原合約履約期已屆滿,大同依約申請續約中,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要求
續約之連帶保證人需由公司行號擔任。故由負責案場維運的大同智能擔任尚屬合理,
113/12因此案背書保證金額增加305千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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