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企銀:公告本公司遭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罰鍰新臺幣20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12 20:22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12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世貿分行及汐止分行前行員挪用公款所涉缺失,
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200萬元。
4.處理過程: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5.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20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0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200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就相關管控機制進行改善,強化管理規範。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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