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鈦克: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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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張志良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
無損及本公司利益為限。
(1)日本Agility Asset Advisers Inc.高級顧問
(2)大和國泰證券(股)公司 顧問
(3)群光電子(股)公司 薪酬委員
(4)樂陞科技(股)公司 薪酬委員
(5)樂陞美術館(股)公司 薪酬委員
(6)中日新(股)公司 薪酬委員
(7)紘康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8)麗清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9)富宇地產(股)公司 獨立董事
(10)Redhorse Corporation (H.K.) 獨立董事
(11)台日產業交流促進會 理事
(12)大眾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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