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盈餘、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07 15:42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0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總金額65,550,400元。
總股數 6,555,040股。
(盈餘轉增資2,185,015股;資本公積轉增資4,370,025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
(盈餘每仟股配發50股;資本公積每仟股配發1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湊足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1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
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及發行新股
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股本變動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調整股東
配股率。
(3)本案所定各項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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