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金融》金監總局:網絡小貸單戶消費貸款餘額不得超20萬
經濟通新聞 2025-01-17 18:01
《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提出,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各項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其上年末淨資產的百分之十,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各項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其上年末淨資產的百分之十五。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對單戶用於消費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2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單戶用於生產經營的各項貸款餘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
*小貸公司放貸資金及本息回收須專戶管理*
《辦法》同時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資金管理,對放貸資金實施專戶管理,所有放貸資金必須進入放貸專戶,所有貸款發放和本息回收必須通過放貸專戶。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地方
金融管理機構報備放貸專戶,並按要求定期提供放貸專戶運營報告和開戶銀行出具的放貸專戶資金流水明細。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利用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內部職工、關聯人員個人帳戶發放和回收貸款。
此外,《辦法》提出,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合作催收機構不得有下列催收行為:
- 其他以非法或不正當手段催收貸款的行為。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委託有違法違規催收記錄的機構進行貸款催收。小額貸款公司發現其委託的機構存在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立即終止合作,並將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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