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取: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1-08 15:45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於114年1月8日
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
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
1月9日至114年2月10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
,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古亭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地址:110003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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