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禾光:公告本公司勝訴,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駁回先進光公司對本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王世岳所提起專利權侵害之訴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2-09 21:14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王世岳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第五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民專訴字第41號
4.事實發生日:113/12/0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1年4月18日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對本公司提起民
事訴訟,主張本公司所產銷之薄型筆記型電腦用3片式及4片式光學鏡頭各系列產品,
侵害中華民國第I572888、I561850、I546561及I580996號光學成像系統發明專利權。
6.處理過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民國113年11月29日作成一審判決,判定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上開訴訟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
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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