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波: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發放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5 15:47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5
2.公司名稱:沛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3年10月23日至113年11月25日
下午3點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自113年11月25日下午3點30分起停止繳納並
喪失認股之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3年10月28日收足股款,並於113年10月31日以股款繳納憑證
上櫃買賣
(3)股東及員工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預計於113年12月12日劃撥至
貴股東及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113年12月9日起遷移新址,新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
路二段67號B1,原址最後營業日至113年12月6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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