頎邦: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12 16:57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公司名稱: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13年11月11日及12日相關新聞報導
6.報導內容:「頎邦科技空污數據涉造假3環安人員起訴」等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說明。
8.因應措施:媒體報導,檢方依犯空氣污染防制法,起訴本公司林姓、葉姓、陳姓等
3名環安人員,本公司並因公司受僱人執行業務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之規定,科以本公司該條之罰金;本公司尚未收到起訴狀,
尚無法具體表示意見,後續將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員工及股東權益。
本案對於本公司財務及業務方面並無重大之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源於112年9月22日檢調單位至本公司進行調查及搜索有關空汙監測數據異常事件,
本公司已於第一時間發布重訊,並於後續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並提供相關資訊。
本案係本公司已離職員工於公司任職之涉案期間有未依規定與程序辦理相關申報業務
之不當行為;經本公司全面清查該離職員工後之相關申報作業,均係符合相關規定。
自該事件發生後本公司即著手檢視並建置各式防範措施及教育訓練,避免因員工不當
執行職務造成違反法令。本公司向來重視法規遵循及企業社會責任之落實,未來經營
上將更加謹慎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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