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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兼任
經營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2)董事: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范進財
目前兼任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怡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生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CNH TECHNOLOGIES.INC董事
(3)董事:百事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蕭振明
目前兼任
盈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怡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CNH TECHNOLOGIES.INC董事
順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獨立董事:陳奇銘
目前兼任
京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長龍農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股東贊成17,418,415權(100%)、反對0權(0%)、無效0權(0%)、棄權0權(0%))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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