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益鋼鐵:有益公司104/06/11董事會決議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11
2.公司名稱:有益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有益公司104/06/11董事會決議事項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選任本公司第七屆董事長案。
1-1.全體出席董事舉手表決通過鴻育實業(股)公司代表人劉憲同董事
擔任第七屆董事長。
2.遴選委任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討論案。
2-1.委任獨立董事潘文成先生、獨立董事林志學先生及專業人士
潘有諒先生擔任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2-2.本屆委員任期與本屆董監事任期相同,自104年06月11日起至
107年6月10日止,任期三年。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