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和暢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09 17:24


第9款


公司代號:6825


公司名稱:和暢科技

發言日期:2024/08/09

發言時間:17:24:06

發言人:羅世傑

1.事實發生日:113/08/0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4/1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據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2)修訂前條文如下:

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其職級、年資

、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未來對公司整體之貢獻或未來發展潛力

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

與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同意。但認股權人

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

其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數量。

第十一條、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董事會通過本辦法後,為

爭取發行時效,於向主管機關送件審核過程中,若因主官機關要

求須修正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之,嗣後再提報

董事會追認及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始得發行,實際發行前修改時

亦同。

(3)修訂後條文如下:

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其職級、年資

、工作績效考核、過去及預期未來對公司整體之貢獻或未來發展

潛力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訂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

定之,惟認股人名單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須先經薪資報酬委員

會通過,認股人名單非具經理人身份者,須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

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但認股權人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或工作

規則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

股數量。

第十一條、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董事會

通過本辦法後,為爭取發行時效,於向主管機關送件審核過程中

,若因主官機關要求須修正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

訂之,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