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樺晟:更正: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辦理申報。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7-19 11: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樺晟7.1-9.90%更多上一篇東和鋼鐵:代元大台灣高股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雄獅:澄清113年7月19日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之相關報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