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穩定法」草案擬二審 以完善監管與風險防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21 16:10
據中國《人民法院報》官方微博,對金融穩定法草案,擬提請十四屆中國人大常委會十次會議進行審議, 審議稿擬修改的內容包括完善草案關於金融監管和金融風險防範處置相關規定。
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黃海華表示,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於 6 月 25 日至 28 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將審議金融穩定法草案等多項法律。
關於金融穩定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黃海華指出,2022 年 12 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對國務院提出的金融穩定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管理體制,明確中央金融工作領導機構職責。二是完善草案關於金融監管和金融風險防範處置相關規定。三是做好與其他金融法律的銜接。
另外,關於會計法修正草案,黃海華表示,社會公眾就進一步完善修正草案提出一些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有關行政強制措施的適用情形、審批權限、期限限制等。二是進一步完善會計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的設置。三是明確代理記賬中介機構的設置條件、法律責任及相應責任減免情形等。四是與有關法律做好銜接。
此外,為強化會計監督,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本次會計法修改加大了對會計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等 10 類會計違法行為,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等財務造假行為,以及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等偽造、變造會計憑證,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等違法行為,提高了罰款額度。
擬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修正草案二次審議稿在堅持嚴的基調下,進一步完善了相關處罰規定。此外,修正草案保留了現行法關於違反會計法、同時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由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範圍內依法進行處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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