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代重要子公司臺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行為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20 17:2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吳國卿(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陳世輝(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李杰翰(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4).董事:張淵斯(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5).董事:霍安平(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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