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隼:澄清經濟日報104/6/9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09
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有關104/6/9 經濟日報C4版報導「法人認為,旭隼今年營運穩健,
每股純益上看15元以上,坐穩不斷電系統(UPS)股王寶座。」
「旭隼拿到四家大廠訂單,今年營收占比超過10%,是帶動業績成長的動能。」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1)該報導所載內文及數字係為法人及媒體善意臆測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
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特此澄清。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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