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甲: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9 17:0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強茂(股)公司代表人方敏宗、
瑞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淵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強茂(股)公司代表人方敏宗:強茂(股)公司董事
瑞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淵琛:陞璟科有限公司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37,376,570權
反對權數:3,733,589權
無效權數:0權
棄權權數:6,948,617權
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48,058,776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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