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格:代重要子公司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9 17:4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玫伶
董事:黃章慶
董事:歐格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林瑞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玫伶
董事:黃章慶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玫伶 東莞歐陸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黃章慶 華格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上海華格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歐陸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大板地一路5號
華格電子(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淀山湖鎮錢安路9號
上海華格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區盈港路45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歐陸電子有限公司:電源及雲端智慧管理裝置、博弈機觸控螢幕
及周邊設備之製造及買賣
華格電子(昆山)有限公司:電路保護元件之生產與銷售
上海華格電子有限公司:電路保護元件之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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