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經: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8 19:0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林盈杉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該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公司法
第209條規定,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擔任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38,004,75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37,808,759權),
反對權數:79,48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79,480權),
棄權權數:119,37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18,432權),
(其中以視訊方式行使表決權者0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9.47%,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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