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美特-KY:11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8 13:1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史瑞斌
(2)董事:鄭立平
(3)董事:蔡正富
(4)董事:史瑞霖
(5)董事:黃清樹
(6)獨立董事:林志隆
(7)獨立董事:許世文
(8)獨立董事:顏敏仁
(9)獨立董事:林惠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蔡正富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蔡正富董事:浙江艾美特電器銷售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浙江艾美特電器銷售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江南巷11號文暉科技綜合樓七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浙江艾美特電器銷售有限公司:銷售電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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