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泰鼎:公告澄清經濟日B1版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08
2.公司名稱: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內文第九段:第2季獲利估季增近一倍,為歷年同期新高。
7.發生緣由:本公司對於本年各月季度之營收獲利,均未做財務預測,報導中引述之內
容及數字為媒體善意之臆測,本公司各月份及季度之營收、毛利、營業費用及獲利狀
況均以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公告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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